关于开展计生特扶家庭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日期:2018-12-27 10:27  点击数:

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九里堤街道办相关工作要求,我校现开展计生特扶家庭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扶助对象

四川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二、申请条件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三、办理方式

我校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基本条件的职工,且自愿申请者,请携相关材料(详见附件)至九里校医院二楼计生办联系办理。

联系人:彭晓燕    联系电话:87600489。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18年12月27日


附        件: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办理流程及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