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辅导员队伍指在各学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职人员。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和优化我校辅导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全国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男性;
2.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决策能力;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全日制双证),且第一学历学位是全国重点大学或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全日制双证);
4.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至2010年6月30日);
5.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
7.在本科和研究生就读期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六个条件。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1.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我校辅导员招聘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免冠近照两张、个人简历、本科以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著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开展研究情况证明,填写《武汉工程大学2009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在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处网页(学工在线)上下载),到学校报名(外地学生可函报或通过邮箱发送,信封或主题需注明“应聘辅导员”字样,笔试报到时须审验原件)。未录用者,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
根据报名条件,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面试的人员。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并向社会公示。
3.招聘和考核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采用直接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知识等,由学校统一组织阅卷。
(2)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时间为8分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对学生辅导员工作的认识,3分钟)和现场答辩(必答题的评委提问,5分钟)。
4.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5.被聘用的辅导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6.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1月30日
四、聘期和待遇
所有被录用人员按合同制管理,与学校签署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二个月。聘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相应待遇。
五、报名和联系地址:
通讯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639号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人:卢宜青、张辉武
电话:027-87195635
E-mail:renshich@mail.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主页:http://www.wit.edu.cn